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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十二问答

EOD模式从2024年开始,进入了常态化时期,全国各县市一片火热,根据作者所收到的信息和参加EOD项目座谈,感觉到在火热的过程中,老规新操的惯性思维、已经入库的项目银行不能放款疑惑、按新规怎么操作的迷茫,从决策者到操作者形成了一个普遍现象。而很多为获得项目的中介人忙忙碌碌,鼓不在点上,歌不在调上,很显然,事儿也不可能在路上。

实际上,从EOD试点开始到常态化,我们相继发布了很多篇关于EOD模式的文章,我们本期发布的12问12答内容,是对以往那些文章内容的一个总结,很显然,在以往那些文章中,一定描述了出处暨文号和文件名称,在本期中就不再冗赘了。

一问:EOD模式是中国创造的吗?

答:不是,EOD模式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中国政府引入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导向”的创新。

二问:EOD项目谁可以成为项目申报主体人?

答:依据中央国务院的新规,申报主体人有两种经济性质主体,一种是政府,另一种是EOD项目的实施主体人,即联合体。

三问:EOD项目谁是合格的实施主体人?

答:国家新规:实施主体人应具备EOD项目中所涵盖内容的所有经营范围。那也就意味着实施主体人是一个联合体公司,有关这一点国家有明确规定,单一的工程施工企业不可以,单一的财务公司也不可以。

四问:EOD项目生态环境治理导向部分需要特许经营权吗?

答:生态环境治理导向部分的子项目,如果涉及到国家特许经营权名录,必须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权。比如EOD项目中有垃圾处理等,而垃圾与污水一体化处理在水生态环境治理中恰恰是EOD项目的主流。

如果谋划的EOD项目不涉及到国家特许经营权名录,比如河道清清淤疏疏浚,没有标本兼治,那就涉及不到特许经营权了。

五问:EOD项目政府是否需要出资和承担债务?

答:依据国务院新规:原则上政府不可以在EOD项目上投资或者承担隐形债务。政府已经获得了某项扶持资金项目也不可以裹入EOD。

六问:2024年EOD模式进入常态化 中央国务院的新规与试点阶段有什么变化?

答:EOD项目进入常态化与试点时段最大变化: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社会资本”,规避了国有资金左兜掏右兜,明确了政府投资和隐形债务问题,确定了申报主体人的性质和实施主体人的法定经营范围,也给出了实施主体人应该是联合体,而不是某一个央企、国企或民企。

关于这一点,新规与试点有很多变化,请浏览我们的公众号文章。

七问:EOD项目投资的钱从哪里来?

答:EOD项目国家25至30年的扶持资金(中长期低息贷款),比如:一个县级申报项目如果是30个亿的话,中长期贷款为80%,其余的20%即六个亿是实施主体人(社会资本为主导的联合体)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可以是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在生态环境部入库转交给银行后,账面上必须有这部分存款。这个有就是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00%实缴,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公司法挂钩的。六个亿的资金从哪里来?答:从多家央企、国企、民企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中来。(如順叱华/YSCN在以往公众号发布的图解所示)。只要谋划没有瑕疵且一定能收支平衡,整体项目20%的资金来源不成问题。请注意,我们在这里加了两个字“一定”,如果不一定的话,可以肯定的说,无论什么性质的公司都不会投资。

八问:EOD项目收益从那里来,如何做到收支平衡使银行放款?

答:用最简单的直白语言说,政府不出资不承担隐形债务用资源和扶持政策换取绿水青山造福于子孙后代。EOD项目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肥瘦搭配融合开发项目收益;2、国务院规定的六类资源收益和溢价收益(也称反哺经济价值内部化收益);3、政府与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收益(例如各种垃圾的资源化);4、有的地方政府资源匮乏不能保证收支平衡,允许政府的EPC项目裹入EOD项目中(全国有成功案例);5、生态环境治理导向部分比例过大而且关乎到当地的民生,可以申报国家财政奖补。

九问:在新规下如何规避EOD谋划瑕疵?

答:EOD谋划瑕疵有很多项,比如典型的小流域自然水环境治理治标不治本;比如谋划的过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动用的什么技术,使用的什么装备,达到的什么目的,没有描述清楚;再比如EOD项目谋划的文件理论上可以收支平衡,这个“理论”银行是不认账的等等,总之,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十问:我们的EOD项目团队,这里指的是团队,我们仅是团队的成员,包括谋划实力、项目实施核心技术及技术体系支撑、企业申报主体人、项目实施主体人联合体、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维管理、银行贷款偿还等优势在哪里?

答:这个问题我们在以往的微信公众号上以及微博上发布过多篇文章,在此:我们仅描述一下优势题目:1、我们已经形成了闭环的战略产业链联合体集群,EOD项目所用装备 / 生产线我们的优势:德国进口产品+发明专利产品+德国技术中国本土化产品+当地生产的结构件。2、我们的15项发明专利(授权申请权)在EOD项目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可以改变人们对垃圾的惯性思维,例如:建设垃圾处理厂我们引入德国理念将其建设成为“主题公园”;污水处理厂通过微缩型湿地公园进行降低总氮向河流排放等等。

十一问:生态环境治理导向以及融合开发项目牵涉到碎片化(即土地已承包确权或矿产已承包领证或者牵涉到多家企业)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们曾经就此问题专门在微众号上发布一篇文章,可土地流转,也可以学习浙江“两山合作社”的碎片化整治经验。但无论如何解决,总的原则不能触及到现有人的利益,合作共赢。

十二问:EOD谋划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需要完成两部分的“环境调查”;第二步我们会给出一个完整的EOD项目《整体解决方案》路演PPT。这个方案通过政府的修正认为可行,会出现两种情形进入第三步操作:第一种情形,申报主体人如果是政府,很显然,我们是谋划人变成了顾问公司。第二种情形,申报主体人如果是联合体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必须在EOD项目申报入库前注册完毕,且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的新规,依据国家发改委2024年5月出台的《政府与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协议范本》由项目公司与政府签定正式合同。

摘自原创作者:张永顺

《EOD项目新规下的谋划解惑十二问十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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